全国旅游质监执法标志启用

图为:中国旅游质监执法标志
6月18日,国家旅游局就全国范围统一规范旅游质监执法标志有关事项向各省级旅游局发出通知,同时向社会发布公告。今后,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将佩戴样式统一的胸牌,旅游执法车辆喷涂统一的旅游质监执法标志。
全国统一旅游质监执法标志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对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提升旅游质监执法队伍的正规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随着我国旅游业蓬勃发展,旅游质监执法队伍逐步壮大。目前,全国旅游质监执法机构769个,旅游质监执法人员4664人,已经形成了国家、省(区、市)、城市、县四级旅游质监执法体系。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承担着旅游投诉处理、旅游执法检查、旅游消费引导等职能,直接服务于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及旅游从业人员,其规范化程度直接关系到旅游质监执法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统一规范旅游质监执法标志有利于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和人员加强自我约束,开展质监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中国旅游质监执法标志识别系统包括中国旅游质监执法标志及其推广设计。中国旅游质监执法标志图案由盾形、五星、橄榄枝、马踏飞燕、长城及“旅游质监执法”字样组成,颜色主要为红色、蓝色、金色和白色,图案组合和颜色搭配整体上体现出了旅游质监执法的严肃、文明与理性。中国旅游质监执法标志推广设计包括质监执法人员胸牌、旅游执法车体形象、前厅标志形象墙和徽章设计。在统一规范旅游质监执法标志的同时,全国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将统一编码,为后续信息化管理等奠定基础。
公告指出,中国旅游质监执法标志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的专用特定标志,可用于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对服务场所、会议会标、宣传活动、执法车体、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的胸牌及其他与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有关的设施设备、办公用品等。中国旅游质监执法标志的著作权为国家旅游局所有,供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和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开展质监执法工作时使用,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使用中国旅游质监执法标志,可根据工作需要同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随意更改构图、颜色和文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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