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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旅游做大做强面临契机

时间:2013/5/22 8:35:14  来源:黄海晨刊    
  5月16日,国务院召开贯彻实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力争在10月旅游法正式实施之前,各地旅游部门推动落实相关配套制度的细化、深化和落地,推进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当天,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山东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部署贯彻实施旅游法相关工作。
    副省长季缃绮在会上强调,我省旅游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已经成为我省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这次旅游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省旅游业提供了新的契机。
    严厉打击侵犯旅游者权益的行为。对诱导、诱骗消费者,强迫购物等不法行为,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坚决维护好旅游者的合法利益。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会议特别指出,在维护好旅游者权益的同时,也要保障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要积极为旅游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现在,距旅游法正式施行仅有几个月的时间,还有大量的准备工作要做。省政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抓住关键,依法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监管,紧张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
    搞好对旅游市场秩序的维护。要着力查处旅游市场长期失范的零负团费、挂靠承包、景区门票随意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对违法违规经营的旅游企业,要视相关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重视对行业规范发展的引导。要全面掌握本地区行业发展的现状,适时发布旅行社行业、旅游饭店行业的发展信息。
    加强奖惩机制建设。要依法严把旅游市场的准入关,提高旅游市场主体的“出生”质量,推动一批旅游企业做优做强。
    据悉,由国家旅游局签署公布的《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涉及行政处罚的整个过程和全部环节,将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使《办法》的实施更具操作性,国家旅游局还起草了约50个配套旅游执法文书,制定了旅游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供各级旅游部门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