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实施方案
时间:2013/4/24 8:48:04 来源:日照市旅游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旅游商品的文化内涵,拓展我县文化旅游商品研发的广度和深度,引导更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打造具有浓郁莒县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促进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特举办本次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全力打造文化旅游名县的部署要求,以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打造文化旅游商品品牌、繁荣文化旅游市场为目标,坚持结合莒县的人文、历史、民俗等特色进行创意设计,突出标志性、市场性、时尚性、可携带性原则,推出一批创意强、文化内涵深、市场前景好、能够彰显莒县形象的文化旅游商品,推动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打响莒文化旅游品牌。
二、大赛主题
大赛主题:好客山东 毋忘在莒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中共莒县县委宣传部主办,县旅游局、县文体广电局、县广播电视台承办。为加强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成立莒县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组委会,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曹临任主任,县政府顾问赵希庄任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赵理国,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体广电局局长庞传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黄建成,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主任科员徐文峰,县旅游局局长、浮来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严庆彬,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严庆彬任办公室主任。
四、大赛时间
1、征稿时间:2013年3月至5月中旬。
2、评奖时间:2013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奖,并推荐获奖作品参加日照市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
3、展览展销时间、地点:2013年7月至9月,在莒州文街展览展销。
五、参赛范围
1、实物类:
(1)具有莒县历史、民俗、地域文化特色的传统旅游商品。
(2)具有莒县地方特色的现代文化旅游商品。内容包括:雕刻、编织、金属、彩绘、布艺、瓷制品及其它手工艺品等文化产品(不包括食品、烟酒类商品)。
2、设计创意类:
莒县文化旅游商品单项或系列创意设计方案(须为可直接投入生产的完整的设计方案)。
六、参赛对象
1、文化产业相关协会、特色文化产品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设计开发机构。
2、全国工艺美术工作者、设计师、设计机构、院校师生等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投稿参赛。
七、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紧紧围绕莒县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和风土人情、地域特色及知名景点特色等元素,适合旅游消费而设计的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文物古玩仿制品、地方文化产品、工业品、农特产品及旅游商品外包装设计等。作品设计应突出创新性、文化性、纪念性、实用性、技术性、时尚性、市场可行性等旅游商品的属性。
2、实物类需报送实物作品,附文字说明(包括:作品名称、设计思想、创意说明、特点、定位、制作或加工工艺、使用方法、参考市场价位等),并提供7寸作品图片2张;电子文本光盘一张,图片精度不低于300dpi,储存格式为TIP或JPG。作品材质是贵金属或造价较高的,作品可提交模型、效果图(A3纸彩色打印)。
3、设计创意类需报送设计稿,文字说明(包括:作品名称、设计思想、创意说明、特点、定位、制作或加工工艺、使用方法、参考市场价位等)、效果图(包括:平面、正立面、侧立面及主要部位构造图等,A3纸彩色打印)。设计稿需提供电子文档,图片精度不低于300dpi,储存格式为TIP或JPG。
4、设计、制作、邮寄等相关费用由参赛者自行负担,邮寄途中破损、丢失,组委会恕不负责。
5、参赛的纪念品重量一般不超过10公斤,外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50cm*50cm*50cm。
6、参赛者请登录莒州网www.jzw.gov.cn下载并认真填写《莒县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作品参赛登记表》,并附参赛作品设计说明,要求文字精炼,要点清晰。
7、参赛作品样品及相关资料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地址:莒县浮来中路,联系人:毛德春,电话:6222177,邮箱:jx6222177@126.com 。
八、版权事项
参赛者要保证参赛作品为原创,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责。参赛者应保证主办机构不会因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参赛者认可主办机构对参赛作品拥有收藏、宣传的权利,拥有展览发行(含电子出版)并由此获取收益的权利。
九、奖项设置及奖励
1、大赛实物类作品设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5名、铜奖10名和优秀作品奖若干。
2、设计创意类作品设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5名、铜奖10名和优秀作品奖若干。
3、最终奖项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质量而定,允许个别奖项空缺。获奖的作品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奖金和证书。所有获奖者个人所得税自理。
实物类作品特等奖奖金50000元、金奖奖金10000元、银奖奖金5000元、铜奖奖金3000元。设计创意类作品特等奖奖金20000元、金奖奖金5000元、银奖奖金3000元、铜奖奖金1000元。实物类及设计创意类优秀作品奖奖金500元。
十、注意事项
1、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筹备等各项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参加组委会召开的调度会议,认真落实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
2、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请于3月1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确保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畅通。
3、大赛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宣传、使用等权利。参赛作品知识产权请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附:莒县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参赛登记表
参赛承诺书
中共莒县县委宣传部
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莒县广播电视台
莒县旅游局
2013年3月7日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全力打造文化旅游名县的部署要求,以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打造文化旅游商品品牌、繁荣文化旅游市场为目标,坚持结合莒县的人文、历史、民俗等特色进行创意设计,突出标志性、市场性、时尚性、可携带性原则,推出一批创意强、文化内涵深、市场前景好、能够彰显莒县形象的文化旅游商品,推动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打响莒文化旅游品牌。
二、大赛主题
大赛主题:好客山东 毋忘在莒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中共莒县县委宣传部主办,县旅游局、县文体广电局、县广播电视台承办。为加强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成立莒县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组委会,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曹临任主任,县政府顾问赵希庄任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赵理国,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体广电局局长庞传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黄建成,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主任科员徐文峰,县旅游局局长、浮来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严庆彬,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严庆彬任办公室主任。
四、大赛时间
1、征稿时间:2013年3月至5月中旬。
2、评奖时间:2013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奖,并推荐获奖作品参加日照市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
3、展览展销时间、地点:2013年7月至9月,在莒州文街展览展销。
五、参赛范围
1、实物类:
(1)具有莒县历史、民俗、地域文化特色的传统旅游商品。
(2)具有莒县地方特色的现代文化旅游商品。内容包括:雕刻、编织、金属、彩绘、布艺、瓷制品及其它手工艺品等文化产品(不包括食品、烟酒类商品)。
2、设计创意类:
莒县文化旅游商品单项或系列创意设计方案(须为可直接投入生产的完整的设计方案)。
六、参赛对象
1、文化产业相关协会、特色文化产品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设计开发机构。
2、全国工艺美术工作者、设计师、设计机构、院校师生等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投稿参赛。
七、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紧紧围绕莒县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和风土人情、地域特色及知名景点特色等元素,适合旅游消费而设计的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文物古玩仿制品、地方文化产品、工业品、农特产品及旅游商品外包装设计等。作品设计应突出创新性、文化性、纪念性、实用性、技术性、时尚性、市场可行性等旅游商品的属性。
2、实物类需报送实物作品,附文字说明(包括:作品名称、设计思想、创意说明、特点、定位、制作或加工工艺、使用方法、参考市场价位等),并提供7寸作品图片2张;电子文本光盘一张,图片精度不低于300dpi,储存格式为TIP或JPG。作品材质是贵金属或造价较高的,作品可提交模型、效果图(A3纸彩色打印)。
3、设计创意类需报送设计稿,文字说明(包括:作品名称、设计思想、创意说明、特点、定位、制作或加工工艺、使用方法、参考市场价位等)、效果图(包括:平面、正立面、侧立面及主要部位构造图等,A3纸彩色打印)。设计稿需提供电子文档,图片精度不低于300dpi,储存格式为TIP或JPG。
4、设计、制作、邮寄等相关费用由参赛者自行负担,邮寄途中破损、丢失,组委会恕不负责。
5、参赛的纪念品重量一般不超过10公斤,外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50cm*50cm*50cm。
6、参赛者请登录莒州网www.jzw.gov.cn下载并认真填写《莒县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作品参赛登记表》,并附参赛作品设计说明,要求文字精炼,要点清晰。
7、参赛作品样品及相关资料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地址:莒县浮来中路,联系人:毛德春,电话:6222177,邮箱:jx6222177@126.com 。
八、版权事项
参赛者要保证参赛作品为原创,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责。参赛者应保证主办机构不会因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参赛者认可主办机构对参赛作品拥有收藏、宣传的权利,拥有展览发行(含电子出版)并由此获取收益的权利。
九、奖项设置及奖励
1、大赛实物类作品设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5名、铜奖10名和优秀作品奖若干。
2、设计创意类作品设特等奖1名、金奖2名、银奖5名、铜奖10名和优秀作品奖若干。
3、最终奖项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质量而定,允许个别奖项空缺。获奖的作品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奖金和证书。所有获奖者个人所得税自理。
实物类作品特等奖奖金50000元、金奖奖金10000元、银奖奖金5000元、铜奖奖金3000元。设计创意类作品特等奖奖金20000元、金奖奖金5000元、银奖奖金3000元、铜奖奖金1000元。实物类及设计创意类优秀作品奖奖金500元。
十、注意事项
1、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筹备等各项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参加组委会召开的调度会议,认真落实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
2、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请于3月1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确保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畅通。
3、大赛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宣传、使用等权利。参赛作品知识产权请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附:莒县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参赛登记表
参赛承诺书
中共莒县县委宣传部
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莒县广播电视台
莒县旅游局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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