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深入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时间:2012/6/18 8:24:14 来源:日照市旅游信息中心
为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化我市旅游环境, 6月17日,日照市旅游局会同东港区旅游局联合公安、工商、卫生、物价、武警、行政执法等部门对沿海一线重点区域进行联合执法,针对导游不规范经营、沿海景区环境卫生差、民俗旅游经营户上路揽客、游艇公司经营户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围追兜售和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整治。
通过检查,大部分旅游企业能做到规范经营,但仍发现个别旅游企业、少数从业人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此次检查,共检查导游人员70余人次,查处未佩戴导游证件上岗的8例,持导游资格证未配戴IC卡从事导游业务的9例;沿海民俗村摆摊叫买、路上拉客现象30余例。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对上路揽客人员进行说服教育,对流动商贩追兜售和占道经营进行了制止,对不规范经营的导游员的进行说服教育、暂扣资格证和扣分等形式的处罚。
为做好全市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市旅游局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积极部署、及早行动。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之后,市旅游局早部署、早行动,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提高旅游企业对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督促各旅游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为综合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全市旅游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有任务、有目标、有落实、有成效。为进一步确保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性,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日照市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从4月21日至10月30日期间,即整个旅游旺季的每天上午11点至12点,下午16点至晚上19点,不间断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实现“旅游投诉明显减少,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的工作目标。三是责成有关部门与经营业户签订文明经营合同,促进民俗户文明经营、守法经营。采取渔家经营户向村委交保证金的做法,即沿海渔村的渔家乐,经营户向村委缴纳5000元保证金,与村委签订文明经营协议,以规范民俗经营户经营行为。
通过检查,大部分旅游企业能做到规范经营,但仍发现个别旅游企业、少数从业人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此次检查,共检查导游人员70余人次,查处未佩戴导游证件上岗的8例,持导游资格证未配戴IC卡从事导游业务的9例;沿海民俗村摆摊叫买、路上拉客现象30余例。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对上路揽客人员进行说服教育,对流动商贩追兜售和占道经营进行了制止,对不规范经营的导游员的进行说服教育、暂扣资格证和扣分等形式的处罚。
为做好全市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市旅游局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积极部署、及早行动。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之后,市旅游局早部署、早行动,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提高旅游企业对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督促各旅游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为综合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全市旅游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有任务、有目标、有落实、有成效。为进一步确保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性,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日照市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从4月21日至10月30日期间,即整个旅游旺季的每天上午11点至12点,下午16点至晚上19点,不间断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实现“旅游投诉明显减少,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的工作目标。三是责成有关部门与经营业户签订文明经营合同,促进民俗户文明经营、守法经营。采取渔家经营户向村委交保证金的做法,即沿海渔村的渔家乐,经营户向村委缴纳5000元保证金,与村委签订文明经营协议,以规范民俗经营户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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