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日照市旅游行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照市旅游行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市政府把日照市创建成省级文明城市的总体工作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窗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市旅游工作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创建文明城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市旅游局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旅游行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主线,以创建 “文明行业”、“文明单位”、为目标,以加强旅游行业诚信建设、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树立旅游新风为主题,扎实开展旅游行业的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整体推进日照市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特别是旅游企业诚信建设,树立“廉洁、诚信、高效、文明”的旅游新形象,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好地服务日照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促进日照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我市旅游行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按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迎接检查三个阶段进行。
(一) 宣传发动阶段(时间:2011年3月30日—4月10日)
1、在日照旅游政务网发布旅游行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倡议书,利用网络平台,相互交流,加强各方面的信息沟通。
2、各旅游企业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意义。
3、为了全面营造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社会氛围,全市各旅游企业在主要公共场所悬挂或设置一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标语或宣传牌匾。
4、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根据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2011年4月10日—2011年5月15月)
1、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与教育,严格政务行为规范,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群众对旅游行业风气的满意度。
2、创建规范化服务体系,向社会公布诚信经营公约,加强对旅游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对旅行社经营行为、导游队伍管理、星级饭店服务质量、旅游区服务质量等4个方面进行重点整顿。星级饭店有无障碍设施,餐饮、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客房干净,无异味。旅行社的导游出团要佩戴胸卡;使用普通话,用文明用语;服务规范,不索要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3、开展全市旅游行业的“文明示范窗口 ”、“青年文明号”评比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主题系列活动。
4、深入开展素质培训活动,全市各旅游企业要组织本单位全体员工学习创建文明城市有关知识、宣传口号,加深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认识,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三)迎接检查阶段(时间:2010年5月16月至检查结束)
各旅游企业制定迎查工作方案,充分做好应查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省级文明城市验收组的检查考核。
四、工作措施
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为了抓好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市旅游局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都要把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履行职责,搞好协调,落实创建任务。要制定本区县、本单位的创建工作方案,把创建任务分解量化到具体人,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和《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指标分解一览表》要求,逐条仔细研究,落实工作任务,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真正做到任务清、措施实、行动快、效果好。
二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在进一步审视市情的基础上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区县旅游局和各旅游企业,一定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同心协力,齐抓共建,强力推进创建工作见成效、上水平。
三是宣传要到位。要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力度,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图片展览、专题介绍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和共同行动的良好环境,真正使“文明城市是我家、城市文明靠大家”成为全行业的共识和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
四是工作落实要到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一项硬任务,有硬指标,各区县旅游局和各旅游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切实搞好创建工作。市旅游局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不重视、不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将通报批评。

主题词: 创建 文明 方案 通知
日照市旅游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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