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和鼓励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
时间:2008/5/21 9:44:41 来源: 日照网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市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市委组织部按照中组部和省组部要求,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通知指出,鉴于抗震救灾时间极为紧迫,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党员自愿一次缴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可以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中组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交纳“特殊党费”不足1000元的,由各区县、市直各党(工)委统一代收,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转交。
通知指出,鉴于抗震救灾时间极为紧迫,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党员自愿一次缴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可以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中组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交纳“特殊党费”不足1000元的,由各区县、市直各党(工)委统一代收,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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