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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印发《日照市旅游行业开展旅游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8/5/19 18:04:44  来源:日照市旅游局  作者:行业管理科    
各区、县旅游局,岚山文体局、五莲山旅游风景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旅游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旅办发[2008]47号)部署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旅游行业特点,市旅游局确定,从现在开始到7月31日,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旅游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标
    通过旅游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推动各旅游企业各项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完善各项安全制度,督促各旅游接待单位落实好旅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大旅游安全的投入,强化旅游安全基础管理,加强企业负责人、旅游安全管理人员及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加强旅游安全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促进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督查形式
    这次督查由市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行业管理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督查组的组成和督查范围
    市旅游局督查组由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规划发展科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组成。行业管理科负责各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旅行社的安全督查。规划发展科负责各旅游景区(点)的安全督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配合行业管理科负责各旅行社的安全督查。
    四、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主要是:
    1、各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旅游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等情况。
    2、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省旅游局《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全市旅游行业“迎奥运、除隐患、保平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各类旅游经营接待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各项旅游安全规章制度,加大旅游安全投入,加强旅游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旅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等情况。
    4、贯彻落实省政府及省旅游局关于加强公共旅游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应急救援演练情况,针对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5、旅行社租使用车辆情况,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食品卫生管理等情况,旅游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安全警示、指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配备等情况。
    五、督查方法
    l、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旅游经营接待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旅游安全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2、深入实际,现场督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进行实地督促检查。除按计划进行检查外,还要随机抽查一些旅游单位,通过实地检查,真正掌握企业的旅游安全工作实情。
    3、座谈交流,听取意见。适当组织召开由旅游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旅游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和掌握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4、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当场解诀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旅游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把我市“隐患治理年”第二战役与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旅游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
    2、深入细致,务求实效。旅游部门组织的督查组要深入细致地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检查,要多查、多看、多问,注意从表面现象发现实质问题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3、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旅游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发动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此次安全督查专项行动。
    4、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