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建立日照市旅游质监网络的通知
时间:2007/8/13 18:02:44 来源:日照市旅游质监所 作者:日照市旅游质监所
各区县旅游局、五莲山风景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旅游局、岚山文体局、各旅游经营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旅游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巩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成果,全面推进我市旅游质监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的进程,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旅游局决定在我市旅游行业建立旅游质监网络体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照旅游质监网络的任务:共同监督管理旅行社、星级酒店、景区(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民俗村及与旅游活动因素相关的企业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本市旅游企业贯彻旅游服务质量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情况,并发布全市旅游质量公告;交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的经验,提高质监工作水平;调查处理游客对本单位的投诉。
二、日照旅游质监网络的要求:(1)各单位领导要提高对质量管理的认识,加强领导,把质监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2)各单位的质监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该人应熟悉质监工作,责任心强,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3)将单位法人代表、质监负责人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E-mail,于8月30日前报所属区县旅游局,由区县旅游局汇总上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4)单位法人代表、质监负责人要接受相关部门的质监培训,提高“依法治旅”的法律意识和质监工作水平;(5)各单位必须向社会公示本单位的旅游投诉电话和市旅游投诉电话。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电话(传真):8816276
E-mail:rzzjdd@163.com
附件:日照市旅游质监网络报表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
为加强对我市旅游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巩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成果,全面推进我市旅游质监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的进程,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旅游局决定在我市旅游行业建立旅游质监网络体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照旅游质监网络的任务:共同监督管理旅行社、星级酒店、景区(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民俗村及与旅游活动因素相关的企业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本市旅游企业贯彻旅游服务质量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情况,并发布全市旅游质量公告;交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的经验,提高质监工作水平;调查处理游客对本单位的投诉。
二、日照旅游质监网络的要求:(1)各单位领导要提高对质量管理的认识,加强领导,把质监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2)各单位的质监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该人应熟悉质监工作,责任心强,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3)将单位法人代表、质监负责人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E-mail,于8月30日前报所属区县旅游局,由区县旅游局汇总上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4)单位法人代表、质监负责人要接受相关部门的质监培训,提高“依法治旅”的法律意识和质监工作水平;(5)各单位必须向社会公示本单位的旅游投诉电话和市旅游投诉电话。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电话(传真):8816276
E-mail:rzzjdd@163.com
附件:日照市旅游质监网络报表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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