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印发《日照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7/7/4 20:04:21 来源:日照市旅游局 作者:日照市旅游局
各区县旅游局、五莲山风景区管委、山海天度假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整治“零负团费”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的部署,特制定《日照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日照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日照市旅游局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日照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通知》的统一部署和省旅游局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日照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顿与规范并重,整治与发展并举,集中时间,突出重点,通过专项整治,使“零负团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有效遏止,游客放心消费,企业公平竞争,旅游市场秩序明显改善,旅游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工作重点和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动员部署。成立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认识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7月至11月)组织实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以实施“阳光价格”行动为抓手,规范旅行社价格行为。针对部分旅行社在经营业务中存在虚报低价、强制购物和随意增加自费旅游项目等现象,在全市旅行社行业中推进“阳光价格”行动,以“阳光价格,透明服务;一次收费,全程旅游”的基本要求规范旅游产品设计和销售行为,要求旅行社规范报价,对旅游合同中所有服务项目、推荐自选活动和购物的内容、时间做出明示,严堵“价格陷阱”。
2、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问题。重点查处“零负团费”、虚假广告及“黑车”、“黑社”、“黑店”、“黑导”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各区县旅游局要立即组织辖区各旅游企业,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一次严格自查。在此基础上,市旅游局组织对全市旅行社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主要对旅行社、门市部经营资质、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广告、旅游购物、旅游者自费项目进行重点排查;旅游质量监督所、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旅游行业协会要组织对旅行社线路进行跟团暗访检查,对涉嫌非法经营、“零负团费”、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企业,视情节依法给予处罚。对严重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危害的旅游企业,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要对企业名称、法人姓名、违规事实进行通报,记录旅行社诚信档案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涉嫌违规的从业人员,将给予行政处罚、扣分、记录诚信档案、网上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3、加大力度解决旅行社变相转让经营权问题。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旅游局的相关政策,对设立旅行社门市部的旅行社进行一次认真清理,重新进行登记备案。市旅游局与各旅行社签订责任书,一旦发现未经旅游部门备案违规设立的门市部、营业部、办事处,坚决予以依法取缔;对以承包、挂靠或变相承包、挂靠方式设立和未按“四统一”原则操作的旅行社门市部及部门,查清违规事实后,对旅行社予以限期整改、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予以全行业通报。
4、推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规范出境旅游市场秩序。为加强出境旅游市场管理,各出境游组团社要进一步加强对领队、导游人员遵纪守法教育,建立健全领队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等法规和行业标准,以治理“零负团费”为重点,增强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要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与旅游者签订规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下半年市旅游局将对出境游组团社规范《合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出境旅游经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5、加强导游队伍建设,规范导游薪酬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导游员业务技能大赛等形式,强化导游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导游人员的责任感和向心力。在专项行动中,一要进一步规范导游员带团行为,严肃查处擅自增加和减少旅游项目、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强迫购物和私拿“回扣”等违规行为,导游员的讲解不得掺杂低级、庸俗、迷信及有损国家声誉和形象等内容;二要对导游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以基本工资加导游服务费为主体的旅行社专职导游薪酬制度,对不给导游发工资、不为导游交纳社会保险,甚至让导游员垫付团款、收取导游“人头费”的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记录诚信档案,在网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兼职导游的管理服务体系,研究探索建立公开合理的薪酬、执业等保障和激励机制。三是加大随团暗访、调查取证、依法处罚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在年审中不合格的导游员依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不得继续从事导游业务。
6、加强对游客进行理性消费的引导。要与各类媒体积极合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特点,开辟专栏,广泛宣传旅游法规和旅游常识。要通过媒体揭示旅游“零负团费”的各种表现形式及危害,培养旅游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引导游客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和依法维权,培养成熟的游客消费市场。
7、建立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立足长效,一要把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采取联合检查、明查暗访、聘请旅游质量社会监督员、网上设立“曝光台”等形式,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二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和改进旅游市场管理行之有效办法,努力打造诚信旅游品牌。专项活动结束前,旅行社、星级酒店、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的诚信档案建立工作全部完成,为全省实施旅行社等级划分打下良好基础。三要实施旅游信息公告制度,严肃认真受理每一件投诉,确保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提高重大投诉受理结案率,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旅游旺季,每月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一次旅游投诉情况。
第三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总结提高。要认真总结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研究下一步措施,制定改进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维护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保证旅游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旅游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市旅游局决定成立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科室、旅游质监所负责人任组员,办公室设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各区县也要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机构,结合各自情况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切实将专项行动作为旅游业的一项“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发动旅游企业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旅游企业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自身水准,确保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做好结合的文章。要把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与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诚信旅游建设结合起来,要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强化市场监管,力求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推动旅游行业经营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启动“创优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级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发挥旅游工作委员会的作用,依靠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税务、城管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对各种违反相关法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有力打击。要夯实已有的工作基础,拓展新的合作领域,以形成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合作,引导新闻单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办好旅游市场整治专栏,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旅游法规和旅游常识,培育成熟的游客消费市场。同时,对影响我市旅游整体形象的违法违规案件予以曝光,推动整治规范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整治“零负团费”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的部署,特制定《日照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日照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日照市旅游局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日照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通知》的统一部署和省旅游局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日照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顿与规范并重,整治与发展并举,集中时间,突出重点,通过专项整治,使“零负团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有效遏止,游客放心消费,企业公平竞争,旅游市场秩序明显改善,旅游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工作重点和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动员部署。成立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认识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7月至11月)组织实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以实施“阳光价格”行动为抓手,规范旅行社价格行为。针对部分旅行社在经营业务中存在虚报低价、强制购物和随意增加自费旅游项目等现象,在全市旅行社行业中推进“阳光价格”行动,以“阳光价格,透明服务;一次收费,全程旅游”的基本要求规范旅游产品设计和销售行为,要求旅行社规范报价,对旅游合同中所有服务项目、推荐自选活动和购物的内容、时间做出明示,严堵“价格陷阱”。
2、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问题。重点查处“零负团费”、虚假广告及“黑车”、“黑社”、“黑店”、“黑导”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各区县旅游局要立即组织辖区各旅游企业,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一次严格自查。在此基础上,市旅游局组织对全市旅行社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主要对旅行社、门市部经营资质、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广告、旅游购物、旅游者自费项目进行重点排查;旅游质量监督所、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旅游行业协会要组织对旅行社线路进行跟团暗访检查,对涉嫌非法经营、“零负团费”、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企业,视情节依法给予处罚。对严重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危害的旅游企业,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要对企业名称、法人姓名、违规事实进行通报,记录旅行社诚信档案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涉嫌违规的从业人员,将给予行政处罚、扣分、记录诚信档案、网上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3、加大力度解决旅行社变相转让经营权问题。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旅游局的相关政策,对设立旅行社门市部的旅行社进行一次认真清理,重新进行登记备案。市旅游局与各旅行社签订责任书,一旦发现未经旅游部门备案违规设立的门市部、营业部、办事处,坚决予以依法取缔;对以承包、挂靠或变相承包、挂靠方式设立和未按“四统一”原则操作的旅行社门市部及部门,查清违规事实后,对旅行社予以限期整改、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予以全行业通报。
4、推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规范出境旅游市场秩序。为加强出境旅游市场管理,各出境游组团社要进一步加强对领队、导游人员遵纪守法教育,建立健全领队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等法规和行业标准,以治理“零负团费”为重点,增强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要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与旅游者签订规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下半年市旅游局将对出境游组团社规范《合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出境旅游经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5、加强导游队伍建设,规范导游薪酬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导游员业务技能大赛等形式,强化导游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导游人员的责任感和向心力。在专项行动中,一要进一步规范导游员带团行为,严肃查处擅自增加和减少旅游项目、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强迫购物和私拿“回扣”等违规行为,导游员的讲解不得掺杂低级、庸俗、迷信及有损国家声誉和形象等内容;二要对导游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以基本工资加导游服务费为主体的旅行社专职导游薪酬制度,对不给导游发工资、不为导游交纳社会保险,甚至让导游员垫付团款、收取导游“人头费”的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记录诚信档案,在网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兼职导游的管理服务体系,研究探索建立公开合理的薪酬、执业等保障和激励机制。三是加大随团暗访、调查取证、依法处罚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在年审中不合格的导游员依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不得继续从事导游业务。
6、加强对游客进行理性消费的引导。要与各类媒体积极合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特点,开辟专栏,广泛宣传旅游法规和旅游常识。要通过媒体揭示旅游“零负团费”的各种表现形式及危害,培养旅游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引导游客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和依法维权,培养成熟的游客消费市场。
7、建立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立足长效,一要把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采取联合检查、明查暗访、聘请旅游质量社会监督员、网上设立“曝光台”等形式,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二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和改进旅游市场管理行之有效办法,努力打造诚信旅游品牌。专项活动结束前,旅行社、星级酒店、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的诚信档案建立工作全部完成,为全省实施旅行社等级划分打下良好基础。三要实施旅游信息公告制度,严肃认真受理每一件投诉,确保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提高重大投诉受理结案率,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旅游旺季,每月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一次旅游投诉情况。
第三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总结提高。要认真总结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研究下一步措施,制定改进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维护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保证旅游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旅游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市旅游局决定成立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科室、旅游质监所负责人任组员,办公室设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各区县也要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机构,结合各自情况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切实将专项行动作为旅游业的一项“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发动旅游企业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旅游企业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自身水准,确保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做好结合的文章。要把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与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诚信旅游建设结合起来,要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强化市场监管,力求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推动旅游行业经营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启动“创优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级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发挥旅游工作委员会的作用,依靠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税务、城管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对各种违反相关法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有力打击。要夯实已有的工作基础,拓展新的合作领域,以形成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合作,引导新闻单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办好旅游市场整治专栏,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旅游法规和旅游常识,培育成熟的游客消费市场。同时,对影响我市旅游整体形象的违法违规案件予以曝光,推动整治规范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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